深圳为反洗钱设立新规 存钱超50万必须提供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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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2:17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4日消息:深圳是全国现金投放量最大的城市,也是全国反洗钱大战的重要阵地。记者前天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获悉,从8月1日开始,深圳反洗钱检查已进入第二阶段——现金管理检查阶段。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各商业银行现已依照有关规定,对个人大额现金存取及转账设限,个人取现20万元人民币须提前一天预约,一次存款超过50万必须提供合法收入来源证明。此外,个人账户中当天转入的款项,一天内最多提现两次,每次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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