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猕猴 10人获刑又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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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4: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新华社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对全国迄今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协尔公司)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协尔公司原总经理贾锐胜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苏洪标等8名同案被告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14年至3年有期徒刑和1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1名被告免于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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