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奖励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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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5:0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石家庄8月13日电 (记者许海涛)记者今天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北省将在9月份奖励一批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 据河北省安监局监督专员李发祥称,今年3月23日,河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河北省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暂行办法》,河北省级财政拿出30万元奖励举报者,根据该办法每半年奖励一次的原则,省安监局确定在今年9月份对一批举报者进行奖励。
李发祥介绍说,截至目前,河北省安监局已经收到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147起,其中已经查实80起左右,其他案件正在落实中。他说,省安监局专家将对举报案件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后给予举报者奖励。 据悉,该办法对举报者的奖励标准分为四类十级,最高奖励金额1万元。该办法要求,河北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生产事故及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