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 成都推行信访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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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6: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庞惊涛)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成都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信访听证制度。 办法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要设立信访听证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听证的书面申请,决定是否对重大信访事项举行听证。办法明确,以下情形可受理听证:原办理机关认定原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得当,信访人仍坚持信访,需要举行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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