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自杀?黑龙江一男被讯问期间破窗坠楼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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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8:28 东北新闻网 | |||||||||
五大连池市居民冯波因涉嫌犯罪被河北省安新县警方拘传至五大连池市公安局,25分钟后,冯波带着手铐从该公安局四楼一办公室窗户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个多月过去了,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给当事人家属一个明确答复。8月12日,记者赶赴五大连池市进行了采访。 据冯波的爱人邱立杰介绍,4月24日21时许,五大连池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几名民警和两
邱立杰表示不解,事发时她就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她,冯波是如何破窗而出的?另外,冯波身上有多处外伤,这些外伤是怎么形成的?但至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拿出任何说法。 8月12日8时40分,记者来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该局副局长李洪江在请示了局长后对记者说,当时是河北警方办案,由该局配合。事发当晚,五大连池市检察院曾介入调查。目前,由于有关部门仍在调查,他不便介绍更多的情况。 记者在五大连池市公安局给当事人家属的《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科学鉴定书》中看到,2004年4月21日接到河北省安新县公安局电话称:冯波在一起案件中有作案嫌疑。4月24日,安新县公安局刑警到达五大连池,经案情分析后,认定冯波有作案嫌疑,当日21时对冯波实施抓捕。21时50分,抓捕小组将冯波带到经侦大队402室后,经讯问,冯波初步交代了作案经过。22时15分,冯波趁室内只有两名民警时带手铐冲向前窗,民警发觉后抓拽冯波不及,冯波撞碎玻璃跳下楼。冯波坠楼后,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并将其送往该市人民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 9时40分,记者在五大连池市检察院了解到,事发后,检察院渎职侵权侦查局曾介入调查此案,询问了办案警察,并取了笔录,对现场进行了勘验。但经请示上级检察院,此案的管辖权在河北省安新县检察院,目前,五大连池市检察院和黑河市检察院已经向省检察院进行了汇报,目前他们仍在等待上级的指示。 据该案代理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王东翔律师介绍,在拘传期间,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在高楼层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对讯问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黑龙江新闻网)[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