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0%到3% 婚检率大幅降低令人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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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9:54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徐亢美通讯员廖小飞
带病结婚隐患重重,有可能造成新生儿生理缺陷,也可能使一些疾病得以传播,甚至还会危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定。最近,本市奉贤区法院在一起“婚姻无效案”中,就发现一个有14年精神病史的男子趁取消强制婚检之机,于去年10月18日在本市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不多久,这个精神病患者病情复发坠楼身亡,新婚妻子不仅失去了丈夫,还因非法结婚被法院撤销了结婚证,房屋遗产一无所获。审案法官忧心忡忡地说:“一对不该结婚的人登记结婚了,应该反思一下,在《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的同时,能否找到一种方法,既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又防止禁止结婚的对象取得婚姻登记。” 无视婚检,说到头倒霉的还是婚姻登记当事人,最终酿成的苦果得由他们自己承受。基于当前人们对婚检的作用还缺乏了解,并受到害羞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专家们提议:为了婚姻幸福和下一代的健康,民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要联合起来,通过有效宣传,提高当事人对婚检的认知水平。 服务被垄断人情味不够 婚检缘何少人问津?一些专家指出,是婚检本身拒绝了婚检人!据了解,目前婚检业务被妇幼保健机构一家垄断,有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之嫌,而且服务也存在问题。“医生态度欠佳,过程又太草率,婚检纯粹是一种程序,没意思。”走出婚检室的一位先生懊恼地说。还有一对婚检男女直言“婚检令人不舒服,不够人情味,检查项目也不过如此,怪不得人家不要婚检。” 垄断性的婚检,既限制了竞争,又不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专家们提议:应允许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开办婚检业务,通过竞争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促使婚检服务的改革创新,并建立隐私权的保护规则,使这项公益事业充满亲和力和吸引力,有了认知和满意的服务,婚检当事人也就主动上门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