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生效后 广西拆解首批渔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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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0:3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14日讯:据中新网报道,隶属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的六艘渔船,未来两日将实施拆解或近海沉底作人工鱼礁,由此成为中越北部湾划界后广西沿海地区首批实施报废的渔船。 今年七月一日,《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正式生效实施。据初步统计,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后,广西全区有五千八百余艘渔船将逐步从北部湾西部传统渔场撤出,
据悉,为妥善安置因减船而转产转业的沿海渔民,广西除按政策给予渔民适当补助外,沿海各级政府还将通过发展海水养殖业、水产品加工及流通业、远洋渔业及休闲渔业,以及因地制宜建设渔民转产转业安置项目等各种方式,确保绝大多数减船渔民真正实现转产转业。(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