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13天查获超量携港币出境案值159.1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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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3:25 新华网 | |||||||||
相当于此前半年多的案值 据北京首都机场海关统计,在7月29日至8月10日这13天里,旅检现场共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超量港币出境的案件6起,案值约合人民币159.17万元,案件数已占今年查获的港币案件总数的40%,案值占到总案值的50.7%。据悉,旅客携币出境的地区主要是香港地区,查获案件5起;另一起为旅客携币前往澳门地区。
携币出境的旅客以中国籍旅客为主,共查获案件4起(旅客因私出境3起,旅客因公出境1起),案值65.25万元人民币,上述旅客携款出境的用途为购物消费以及支付学费。携带钱款出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时被关员查获。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居民旅客携带外汇现钞出境的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人民币6000元。所有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同时在香港购买价值比较高的商品后,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购买物品的价格,主动缴纳行邮税。目前,书报、食品行邮税税率为10%;纺织品、电器用具等为20%;化妆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和数码相机为20%;烟、酒为50%。(通讯员于江)(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