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保护儿童英雄郭钗的凶手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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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6:34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王静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4年2月27日在辛集市蒙太梭幼儿园杀死郭钗及其儿子杜广明的凶手马闯昨日被执行死刑。 马闯,男,1970年1月15日出生于辛集市,初中文化,无业。马闯因生活不如他人而蓄
此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马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赡养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2.24万元;赔偿郭妥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4200元。此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核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