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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关注:好难!买黄处罚难寻依据难操作(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7: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网络买黄该当何“罪”?灰色地带“法难责众”?天津警方揪出“买黄者”揪出一串难题

  一场浩浩荡荡的“网络严打”正在席卷全国,直指色情网站。一时间,“黄色网站”成了“过街老鼠”。

  近日,江西警方取缔“成人帝国”色情网站,一名网上贩黄者被抓获归案后,天津警方迅速出击,揪回了两名“买黄者”——一名高校教师和一名女学生,两人在网上购买的14张涉嫌淫秽光碟被悉数收缴。天津警方还借此案提醒并正告嗜黄网民,莫要自作聪明,自恃不为人知,自以为买黄又没有传播并不犯法,购买淫秽物品同样会受到公安机关相应的查处。

  有网民大喝:警务人员又在“捞”过界了,重演当年“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事件!纷争再起。
  图:在广州近日一次检查中,某网吧被查出有上过黄色网站的记录 阙道华/摄

  道德VS违法

  没传播没牟利哪能算违法

  当大家对“贩黄”者“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都对“买黄者”手下留情得多。“谁让需求者众呢?”一位以网络为职业的年轻男性这样解释,他甚至认为有80%的男性上网者都或多或少地浏览过黄色网站,这个数字当然有点夸张。据一份资料显示,有22%的中学生浏览过色情网站,而我国近亿的网民中,有70%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黄色网站”的泛滥,这些人“推波助澜”不可小视。

  有学者分析,目前国内的正规性教育网站为数不多,内容陈旧、方式古板,而学校性教育更是步履维艰。正是正规性教育的匮乏,直接导致了这种需求在网络的“井喷”。目前“买黄”的方式主要有通过汇款邮购黄盘等淫秽物品,或者把钱打入对方银行账户而得到登录黄色网页的账号及密码,从而能通过网络观看并下载带有色情内容的视频图像等。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形式上似乎带有了更大的隐秘性。

  现如今,“看黄买黄”甚至没啥不好意思。如果有哪位都市男生敢站出来说“我从来没有浏览过黄色网站,没有买过黄碟看过黄碟”,准会引来一片嘘声。甚至不少女生也在偷偷相互分享“看黄”的乐趣。

  可是,现在有人说“买黄”违法。“不会吧,我又不妨碍别人,我自看自用,最多说我不符合传统的道德标准而已吧。”坦承有浏览过黄色网站,并付过费观看黄色影片的李先生表示疑惑。

  不少网民坚持认为,网络看黄买黄的行为,属于社会道德范畴,最多应对其进行教育劝说。“没有传播,没有牟利,哪算得上违法行为?警察不能小题大作。”

  该罚VS怎罚

  “违法”依据遍寻法规难统一

  当记者拿这个问题问询一些公安人员时,他们的意见也无法统一。“购买黄碟的行为当然违法!无论是街边还是网上,当然该罚!”为数不少的警察很直接地这样回答!“不过,现实中比较难操作啦!所以几乎都没有实施过。”

  那“违法”、“该罚”的依据呢?

  这些警察挠起了头,有点“懵”。回去一查,又都说犯难了,国家刑法仅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犯罪”自然是沾不了边的;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也只是禁止“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买黄”该当何“罪”似乎找不到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倒是有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查阅淫秽色情的信息,但处罚除了给予警告外,还是那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有基层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不会处罚购买黄碟者,因为“无法可依”。但他们把“传播”界定得很严格,如果借给朋友看,即使是一个朋友,都属于“传播”,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查处。但他们都表示,真正要去操作很困难。“天津警方的行为没有错,浏览黄色网站就已经违法,何况是购买黄碟,他们也仅仅是作出收缴黄碟的处罚,与治安处罚条例不冲突。”这是公安人员比较一致的观点。

  边缘VS弹性

  法律“真空”现实操作两相难

  采访中,不少律师直接提出,虽然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法规中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利用互联网查阅淫秽信息。那么在网吧等公开场合,这种行为比较容易得到禁止和查处。可是,如果他们转战家中,就涉及到执法程序的问题,公安部门不能进入家中搜查,很难对其处罚。

  中山大学法学院青年学者杨方泉认为,“买黄”行为目前其实处于一种边缘地带。中国的法律在一些领域弹性很大,虽然有法规明确禁止查阅淫秽信息,“网络买黄”可以确定为违法行为,但相应的处罚却是不清晰的,造成操作困难,变成游走在“灰色地带”。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沈晓敏副教授也形容“网络买黄”的行为是“非法”的,但目前缺乏有力的依据作出惩处。

  也有学者认为“网络买黄”是种“传播”行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研究员就提出,因为网络的特殊性,通过互联网“买黄”,实际上也是一种传播行为,公安部门可以依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但因为现实中购买黄碟的人太多了,“法不责众”。

  网络买黄者们,你们是该羞愧呢?还是该庆幸呢?

  本报记者 林洁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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