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堵截农药残留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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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0:46 新京报 | |||||||||
首份农药、肥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全市推行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 今后农民朋友买农药、肥料将有一个规范的合同文本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制订并向全市推行首份《北京市农药买卖合同》和《北京市肥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文本实现了农药、肥料的市场协议准入机制,交易所需的相关证件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都一一明确列举。同时强调对农药、肥料的质量验收、外包装验收的要求,如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等;农药分装的应注明分装单位,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从而从源头上限制高残留、高毒性的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此农药、肥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仅适用于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也适用于销售商与农村种植户之间的大额交易。需要者除通过到各区县工商分局就近领取外,还可在首都工商网站()或市农业局网站()上免费下载。[责任编辑:罗远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