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实行环保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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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王盛)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正式启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规定。此后,包括环保规划、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等在内的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将进行公示和听证。
据悉,凡由市环保局牵头或直接办理的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重大行政措施及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示和听证的其它事项均属公示和听证之列。 据了解,凡进行了公示和听证的,其公示、听证报告将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公示、听证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决策中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