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被捕拆迁户状告房管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4: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嘉禾拆迁事件”了犹未了,记者前日从湖南有关部门获悉,在“嘉禾拆迁事件”中一度被错误批捕的拆迁户李会明,认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在该事件中两次做出违法违规的错误裁决,导致自家房屋被强拆带来经济损失,现已将该局告上法庭。
李会明要求嘉禾县房管局赔偿强拆经济损失6.5万余元,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8月9日,该案已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据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