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较真“来电显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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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5:12 山西晚报 | |||||||||
来电显示广为人知,但这项看起来早就顺理成章的业务突然在昆明遭到质疑,一个“较真”的律师日前将电信公司告上法院。 原告:提起诉讼只为讨个说法,不要求一分钱赔偿 34岁的王卫宁是昆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天,一个朋友提醒我,律师给陌生人打
被告:号码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意识,侵犯隐私纯属“荒谬” 昆明电信公司代理律师李志杰认为,侵犯隐私无从谈起。“号码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电信运营商,原告只在合同期内对该号码对应的通信线路享有主叫功能和专用权,而不是对该号码享有专用权和支配权。”李志杰说,“再说,隐私必须通过通话内容来体现,一个号码只是一个数字排列,它与通话内容毫不相关,所以根本谈不上来电显示侵犯隐私。” 专家:诉讼有益于提高公众维权意识,但法院不应支持 云南大学法学院民法专家宋笛对这个新鲜的案子进行了剖析。他认为,此案在法律方面尚无严格界定,但从交往习俗、公众习惯考虑,来电显示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它已经成为社会公共服务中被承认和固定的一项服务了。王卫宁的“较真”对推进法制建设、提高公众维权意识有积极意义,但是他的诉讼请求已经与公众利益相悖,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法院应该不予支持。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在云南某电视台的一项民意测验中,认为来电显示不构成隐私侵害的观众占了90%。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网络编辑 金环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