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60万拆迁户状告房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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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嘉禾强拆事件追踪 记者13日从湖南有关部门获悉,在“嘉禾拆迁事件”中一度被错误批捕的拆迁户李会明,认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在该事件中两次做出违法违规的错误裁决,导致自家房屋被强拆带来经济损失,现已将该局告上法庭。8月9日该案已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在“嘉禾拆迁事件”中,拆迁户李会明始终不接受县里强制拆迁的补偿协议,结果被县房产管理局先后两次做出行政裁决,要求其尽快搬出,后来还将相关裁决规定两次张贴在显要位置;在李会明拒绝配合的情况下,县有关方面不惜出动警力对李会明于2002年6月才建成的楼房进行了强制拆迁,同时将李会明夫妇先拘留后逮捕;5月10日,尚在看守所中的李会明委托代理人向郴州市房管局提出异议,但对方维持了嘉禾房管局的裁决。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李会明被释放后,立即向县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追究县房产管理局做出错误裁决导致自家房屋被强拆的责任。据李会明称,“我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两个,一是要求法院判决郴州市房管局5月10日做出的‘维持县房管局裁决’无效,同时判定嘉禾县房管局两次裁决属于违法违规的错误决定;要求县房管局赔偿强拆经济损失6.5万余元,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 据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