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收缴事多市民呼吁“上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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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6: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眼下,成都的小区已越来越多了,水费收缴也出现一些新问题:部分不负责任的物管公司将代收水费挪用后逃之夭夭;物管人员算出的公摊水费令人质疑……市民赵先生近日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些问题后,昨日他专程来到本报,希望借本报呼吁:尽早实现收水费“抄表到户”,避免这些问题重演。 问题一:拖欠拒缴水费令人头痛
赵先生称,近日他对成都部分小区做了一次调查,发现目前成都住宅小区的水费收缴,基本上都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而由此出现的问题之一是:一些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将代收的水费周转金挪用后逃之夭夭,造成住宅小区因欠费停水。而对物业公司来说,一些业主以种种理由拖欠、拒缴水费,令其头痛不已。 问题二:物业公司公摊水费不公 赵先生称,水费公摊中的种种矛盾则是水费代收引起的。据了解,物业公司对公用水费分摊的基本做法是,算清所需公摊水费后,再将各住户的缴费通知单分发到业主,业主到物业公司缴费。一些业主见到缴费通知单后提出质疑:公共用水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摊的?公用水费由物业公司分摊,其会否将自用水费和欠费业主的水费分摊到他们头上?而这些问题得不到满意答复,一些业主因此拒缴,从而引发双方矛盾。 问题三:自报用水情况无从核实 赵先生说,由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单位宿舍楼早已出售给个人,搬家的搬家,出租的出租,出售的出售,而自来水公司每月只能抄收总表水费,由此产生另一问题:查水表便成了各家各户轮值收费。但在轮值收费时,几乎是由各住户自报用水情况,有的人便凭想象报个起止立方数,而每月实际用水多少无从核实。 呼吁:尽快全面推行一户一表 针对小区水费缴交矛盾突出的现状,赵先生建议,有关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早实现供水、抄表、收费到户,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公用水费由供水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地分摊。尽快全面实现“一户一表”,谁欠费谁承担停水后果。 自来水公司:抄表应以贸易结算表为界 昨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供水设施以贸易结算表为界。目前,自来水公司对安装了贸易结算水表的,都是定期派员上门查抄用水量,并向用水人送达水费缴款通知单,由用水人在规定时间段到自来水公司的收费网点交纳水费。而总表、单元表用户的水费,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一般由其上门查抄分表,同时根据自来水公司送达的水费交费通知单,计算出每户的水费并每月收取后,到自来水公司的收费网点交纳。若是单位产权的水表,则由单位交纳,或由其派员查抄分表收费后到自来水公司交纳。 记者宋永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