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职级待遇” 潼关警车围堵县委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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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7: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黑社会团伙7年伤及群众80余人;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29名干警动用3辆警车围堵县委机关;4年90起刑事案件的28%是错案———这是全国第三产金大县陕西省潼关县曾经发生的事情。13日,陕西省《渭南日报》全文刊发了渭南市纪委关于原潼关县委书记李纪计、原潼关县长王元安问题的通报。把社会关注、议论纷纷的“敏感问题”,向群众公开,这一做法目前并不多见。
通报指出,李纪计、王元安在任职期间,对本县发生的治安管理混乱、黑恶势力猖獗、司法严重腐败黄金生产秩序整顿办公室长期私设小金库问题等,负有领导责任。 通报说,两人任职期间,对公安队伍抓得不紧不严,部分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潼关县政法机关一些干警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执法严重不公,只要送了钱,就可以有案不立,有罪不抓,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罪。陕西省高院调查了近4年来的90起刑事案件,28%的案件存在适用法律不当、重罪轻判和缓刑、免刑数量多等问题,错案率之高极为罕见。在该县,甚至发生策划、煽动、组织29名干警动用三辆警车围堵县委机关,向县委施加压力,要求解决“职级待遇”的“8·16”案,影响恶劣。 据了解,李纪计1999年10月任潼关县委书记,王元安1998年10月任潼关县委副书记、县长。2002年10月,两人分别被免职接受审查。(黄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