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香港回归祖国后享有民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9:16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5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发言人14日回应台湾有关香港民主发展言论时表示,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根据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选举制度的民主成份比回归前为多。 这位发言人认为,香港选举制度公平、公开、公正,以法治为依归,不受黑金政治的影响。香港社会自由开放,立法会及香港传媒可充分监察政府运作。行政与立法机关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制度与先进社会相若。
他还指出,目前香港正检讨2007年之后的政制发展,并可根据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考虑进一步开放2007年的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及2008年的立法会组成。今后特区政府会致力与社会各界谋求共识,推动香港政制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