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文物大盗倒卖文物获数百万赃款 一审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10:03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5日消息:8月13日上午,河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承德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海涛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王晓光等4人犯倒卖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海涛在1992年至2002年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非外八庙文物代替库藏文物,以文物残件、部件、附件代替库藏文物,以库藏某一文物代替另一文物等方法,多次盗取外八庙文物库内的馆藏文物,共窃得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坐像、紫金嵌松石无量寿佛
案发后,尚未卖出的文物全部被追缴。法庭宣判后,李海涛当庭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