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日报消息 (张国林首席记者巴茜)截至6月30日,纳入全市直属企业转属范围内的325户企业全部完成转属。我市按批次、大规模直属企业转属县(市)区工作历时10个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属企业的转属面涵盖全部中小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和集体已改制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企业。按照“先转属后清理,先接收后改制”的原则,今年
1月5日,市政府召开第一批市直属企业转属对接会,对82户企业实施正式转属,从此,拉开了全市企业转属工作的序幕。3月18日,在全市“深化改革专项推进组”第二次会议上,推进组明确了由市改制办统一协调、归口调度和统计全市企业转属、改制工作。3月19日,“鞍山市直属企业转属工作办公室”成立,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直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移交到县(市)区实施属地化管理。市“转属办”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直属企业进行调查的通知》,市“转属办”下发了《鞍山市直属企业转属县(市)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转属工作原则、转属主要职能、转属工作方式等。各县(市)区、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主管部门,在明确移交和接收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职责。在双方签订转属协议后,周密安排,行动迅速,尽量缩短交接时间,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生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各县(市)区政府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态度,正确处理好算大账与算小账、算活账与算死账的关系,精心组织,稳中求进。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主管部门仍然积极帮助转属后的企业解决遗留问题,确保转属不影响国有企业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不增加县(市)区负担,为转属到县(市)区企业加快改制与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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