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态度: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膨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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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4:4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张伟 今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康树华,就我国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原因、现状及应对之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我国为什么会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
康教授介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存在。在2001年扫黑运动中查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有了比较先进的武器,组织和帮规也逐渐严密。 我国为什么会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康教授分析,首先,任何国家在新旧制度交替或社会转轨过程中,都会出现黑社会成长的问题。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善,给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可乘之机。 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失地农民在城市中难以找到安身之地,容易因彼此的地缘关系及共同的需要结合起来,或被人利用,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成部分。 康教授说,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土生土长,是在传统民俗和经济发展状况等综合作用下产生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所在地,大多较为偏远,经济也比较落后,过去多是帮会盛行之地。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多为政法官员 康教授认为,任何一个地区,只要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存在,其背后一定存在“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的时间越长,它的“保护伞”往往建设得越严密。 康教授说,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撑起“保护伞”的多是政法官员,尤其是警察,因为警察站在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斗争的第一线,最容易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拉拢、贿赂的对象。这些官员一旦堕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就很难被查处。 康教授认为,农村基层干部,比如乡长、村长,也容易成为地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他们勾结在一起,不仅直接危害群众利益,也将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改革的一个障碍。 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寻找合法身份 康教授说,和国外的黑社会组织相比,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模并不大。“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如果不采取措施,国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将膨胀起来。” 康教授说,目前,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完成原始积累,许多犯罪分子已开始着手为自己寻找合法的身份,甚至利用贿选等方式追求政治身份,企图担任国家干部。 他认为,要加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力度,首先应敢于承认现状,面对现实,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和相关法律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官员的教育,严防官员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