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向权力渗透的主要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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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4:47 中国青年报 | |||||||||
截至200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496件514人,其中,涉案司法人员达387人(数字来源:2003年12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黑恶势力向权力渗透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靠钱色编织关系网,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使其充当“保护
二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或操纵黑社会性质组织。比如,原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必能与该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龙朝阳,就各自扶持一股黑恶势力,明争暗斗。有的政府官员甚至雇用黑恶势力来铲除自己的政治对手。 吉林省长春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梁旭东,不仅在1995年调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还当上了刑警队侦查员。他扬言自己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 三是黑恶势力通过种种手段直接变“白”,给自己谋取政治资本,罩上政治光环。被称为沈阳“黑道霸主”的刘涌,在自己所有的头衔里,最看重的是人大代表。1997年,经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局长推荐,他当上了和平区政协委员。同年底,经局领导推荐,他又成了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他说:“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 (边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