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甘肃出新规 上市公司转让国有股须安置员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1:57 都市天地报

  今后在我省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不能随便转让了,已经2004年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甘肃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规程(试行)》开始实施。该规程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原则及程序有详细的说明,其中对转让时员工的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解决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我省的上市公司转让国有股权时需遵守4个基本原则。在转让股权时可由持有上市
读冠军背后的故事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盛夏靓丽风景线
公司国有股权的企业提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企业拟订转让方案,也可直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并会同企业拟订方案。其中方案中除需要注明转让方及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可行性论证等情况以外,还必须有上市公司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转让方(企业)应当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妥善解决转让标的上市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另外,社会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中,应当依法独立、公正执业。若有违规执业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并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上市公司不得再委托其进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业务。(记者郭兰英)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