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行费擅免责任领导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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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2:02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河南省交通厅近日又下发紧急通知,对全省各公路收费站实行责任追究制,有擅自减免通行费的,将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进行罚款、免职,对漏征率高的收费站所在市(县)进行处罚。 今后全省除悬挂军用牌照的军用车辆及武警部队车辆、正在执行任务且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和救护车等6类免征车辆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擅自发放的减、免费证(票)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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