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成“小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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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2:24 法制晚报 | |||||||||
8月12日法晚A19《热线现场》版头条新闻报道:小偷手持长约2米、一头带铁钩的竹竿隔窗偷挑事主裤子上钥匙时被事主发现,遭事主怒斥后,竟镇定从容地向事主索要作案工具:“大哥,能把工具还给我吗?” 读来着实有趣。不过,回首标题,笔者又发现一趣:前副标题中“小偷对事主说”竟成“小愉对事主说”。“小偷”连过法晚编、校数关成“小愉”!
反正读者是乐了,有人得因“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了。 张广 不要幸灾乐祸了。不仅是批评那么简单,还要扣银子呢! 都怪那位事主没抓住小偷,万一这小偷小名叫“小愉”不就没事了。 编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