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制将于10月1日实施 首批锁定M1类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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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3:12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省质监部门接连公开向社会征集缺陷汽车投诉信息,汽车召回将首先从M1类车辆开始。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规定,山东省质监局具体负责组织省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工作。该局日前再次向社会发出公告,要求山东省境内汽车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进口商、修理商,即刻登陆山东金质网:www.12365.sd.cn下载填报表格,寄送给
另外,今年9月3日、4日,省质监局在济南泉城广场将举办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大型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缺陷汽车产品投诉信息。 我市汽车经营单位、个人及各界人士,如果您有疑问或发现汽车有缺陷可以前往咨询、投诉。(记者希恒通讯员淑琴冬梅)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