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取措施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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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21: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王思海、颜珂)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龙新民16日说,北京的教育资源应该为生活在北京的每一位儿童和少年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北京市政府不仅应该保障本地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的实现,同时有责任为生活在北京市的流动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龙新民在16日召开的北京市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上介绍说,近几年北京市流动儿童少年数量增长非常快,截至2004年7月的统计,北京市流动儿童达到28.84万人(其中23.5万人为农民工子女,占80%以上),目前有18.91万人在公办中小学和经批
龙新民说,针对外来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困难的问题,北京市正在采取种种措施,保障这些学生能够接受义务教育。7月9日,北京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北京市解决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会”,强调了“坚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的原则;8月5日,北京市教育工委又召开了“解决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现场会”,一些区县在会上介绍了各自探索解决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创新举措。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取消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借读费,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按在校实际学生数核定,区县财政政策保障流动儿童少年与北京当地儿童少年“同在蓝天下”,享受同样的受教育机会。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已批准13所专门招收打工子弟的民办学校,同时有28所打工子弟学校拟在今年年内批准,这些学校初步具备最基本的教学场所。此外,北京市一些区县还采取公办学校招标办学的办法,专门接受流动人口子女。 此外,北京市为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制度。从今年起,每个暑期将向社会发布上一年度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 在北京市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上,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李观政介绍说,北京市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制度,目的是通过教学常态的监测和学生发展状况的评估,引导学校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引导社会、学校和学生及家长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扭转以学生考试成绩论成败的片面质量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