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通告 规定持枪带刀信访公安可依法带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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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4:20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何娇娇) 为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社会秩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昨(16)日,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民政府信访办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据悉,就此问题发布通告的,成都是西部地区的第一家。
《通告》共分四部分,十六条。《通告》明确告知了信访人应当遵守逐级信访、信访形式等规定。其中,对在国家机关门前书写标语、大字报、呼喊口号,威胁、侮辱接待人员,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进行信访的情况,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带离,视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走访的,由信访、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处理。 焦点提问 为什么要发布《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答:近年来,涉及企业改制、重组、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赔偿、安置等群众利益的上访不断增多。最近几年,成都市群众信访量连年大幅上升。但是,经常在省、市、区、县党委和政府门前出现的静坐、示威、绝食、自杀、打标语、呼口号、堵塞党政机关大门、堵塞道路交通、拦截公务车辆、侮辱、谩骂、殴打工作人员,阻止工程施工等现象就是违法上访的具体表现。这些行为扰乱了成都市正常的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必须依法加以规范,正常的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党政机关的办公秩序必须维护。 为什么要由公安局和信访办联合发布通告,而不是由市政府直接发布? 答:成都市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党政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虽然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干扰,但还没有严重到非要市政府发通告才能解决问题的程度。采取由市公安局和市政府信访办公室联合发布通告,对信访秩序进行整治和规范,与成都市当前的信访秩序形势是相适应的,也是能够解决问题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