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沦为洗钱工具 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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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5:03 重庆晚报 | |||||||||
中新社16日消息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其中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离岸金融口岸发生的。 报道称,温家宝总理和黄菊副总理对商务部研究院的《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报告作出了批示,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尽快洽商提出解决办法。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博士介绍称,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 “离岸公司”的含义是,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 离岸公司为洗钱、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欺诈、转嫁金融风险提供了便利。在国际经济界,一部分离岸公司就沦为洗钱等刑事犯罪的工具之一。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