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建筑师资格互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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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7:2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内地与香港建筑师资格互认 证书颁授仪式昨在大连举行 【新华社大连8月16日电】(记者傅兴宇)内地与香港建筑师资格互认证书颁授仪式于16日在大连举行。两地共有205位建筑师获得资格互认,这是实施CEPA的重要成果之一。
15位来自内地和17位来自香港的建筑师作为两地取得互认资格的代表,在现场接受了中国建设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官员颁发的互认资格证书。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和香港政府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卢耀桢出席了颁授仪式。 据建设部官员介绍,这是内地和香港首次对两地的建筑师进行资格互认。内地有99人首批取得了香港建筑师学会颁发的会员资格证书;香港方面包括香港建筑师学会会长沈埃迪在内,共有106人首批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内地与香港于2002年7月启动两地建筑师资格互认工作,今年2月正式签署协议,5月在深圳举行培训和考试。 取得互认资格证书的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任力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两地建筑师资格互认,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对内地建筑师来说,通过香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技术规范考试得到互认证书,对业务发展特别有好处。不仅可以到香港从事建筑事业,还可以把香港作为了解世界建筑、提高从业水准的窗口。 而对香港建筑师来说,得到互认证书到大陆来发展就增加了更多机会。过去,他们要通过参与内地建筑设计院的工作才能施展才能,现在就可以直接进入内地建筑市场了。内地建筑市场规模比香港大得多,他们可以抓住更多机会大显身手。此外,建筑师资格互认对两地建筑业人才流动、科技交流,以及提高中国整体的建筑水平都有好处。 作者:记者傅兴宇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