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缘何敢屡闯耕地“红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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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02 山西日报 | |||||||||||
(新华社记者陈芳张洪河)尽管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然而一些地方非法滥占耕地现象仍是愈演愈烈。在大量的违法用地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所为。他们为何敢于屡闯耕地保护“红线”?记者调研发现,主要原因在于违法占地的“成本”太低,而“收益”却很高,完善现行法律势在必行。 在国土资源部公开查处的9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有8起属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法。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滥占土地问题仍十分严重。是什么原因使耕地“红线”变成了“弹簧线”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个中缘由,除了一些官员法制意识淡薄,权大于法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受利益驱动和以GDP为考核标准的政绩观影响。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有些不合规定的批地都是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被称为“因公违法”,所以地方在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上,只要“没有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就不会太重,结果就是恶性循环。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徇私舞弊,非法批占大量土地的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条文理解,似乎只要没有“徇私舞弊”这个构成要件,非法批地行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按法律规定,哪怕占用一亩基本农田都需报国务院审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先调整规划,将农田改为建设用地,就可以规避审批,且大多未受到严格处理,这使得一些地方党政干部敢于屡撞耕地保护“红线”。 专家建议,当务之急是尽快将耕地保护指标列入考核地方党政一把手政绩的主要内容。只有把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变成“高压线”,让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人成为“过街鼠”,才能保住子孙后代的“粮仓”。必须追究闯“红线”者的责任。要让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即使涉案人没有“徇私舞弊”,对严重违法占地特别是侵占基本农田的行为,也应追究法律责任。(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网络编辑 郭丽湘(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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