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得”整顿违法批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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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38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南京市为此专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清理检查去年以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整顿违法批地、非法占地的行为。 此次清理工作南京市要解决6大问题: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
《实施意见》特别提出把好新上项目供地关:没有合法的项目建设批准文书一律不得供地;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政绩工程一律不得供地;征地安置补偿不落实、侵害农民利益的一律不得供地。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