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处置不良资产要向职工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38 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市国资办近日出台《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不良资产核销及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不良资产申报、核销、移交、处置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规定,改制单位应对不良资产审定的结果及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查询,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改制单位应对公示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作者:刘颖

读冠军背后的故事 走入香港梦想之都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盛夏靓丽风景线

  (来源:南京晨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