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拟提4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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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 |||||||||
财政部个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起征点可能由800元提至1200元 新快报讯(实习记者 周婷 记者 申兴)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已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据知情者透露,起征点定为1200元。调整起征点或许将是对个税实施“微调”的第一步。
自从1981年国内将个税起征点定为800元,已经23年过去了,除了北京、上海执行1200元的标准,深圳、广州执行1600元的标准外,全国大多数地区仍在执行“老标准”。 据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的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至于全国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对广州的个税将产生什么影响,目前尚未可知。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于2003年12月发布有关文件,称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免税部分为每人每月460元(于1995年7月制定)。执行多年来,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工资、薪金以外的津贴、补贴已作过多次调整,每人每月460元的标准已不适应新的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日期)起,广州市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免税部分改按每人每月800元执行。由于广州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仍按法律规定为800元,加上补贴部分的免税部分提高,由2004年1月起,广州市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的1260元调升为1600元。(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