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花旗参入港最高罚5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 |||||||||
花旗参糖或花旗参茶等花旗参制品则不受限制 新快报讯(钟欣)记者昨天获悉,香港海关发言人表示,花旗参不论是一支或切片,旅客均不能带返香港,但花旗参制品例如花旗参糖或花旗参茶则不受限制。 香港海关今年首两个月已在机场发现7宗非法进出口北美洲花旗参个案,当局近年发现
香港海关人员透露,旅客非法携带花旗参入境的情况很普遍,尤其从美加返港的内地人,更是“十个有九个”带花旗参,这类个案会转交香港渔护署处理,若携带数量不多,并非用作走私,通常也只会警告及充公了事。 根据香港特区《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任何人士进口、出口及管有濒危动植物,必须先向香港渔护署申领许可证,旅游纪念品亦受法律规管,违例者最高罚则为入狱两年、罚款500万港元,有关物品将被没收。 报道亦提醒,旅客其实可以选择到美国及加拿大一些指定地点,购买附有当地出口证的花旗参,便可免除违例的烦恼。(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