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习驾驶员尚无统一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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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昨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了解到,该市交管局已从8月起对31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工作进行了调整。其中有15项的调整与驾驶员息息相关。但经过了解,广州并没有实行这些便民措施。北京实习驾驶员要贴统一标志 自9月1日起,北京地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由交管局发放的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自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
北京车主也将可以自行在车身上喷涂广告,但为了规范喷涂、粘贴标志或者车身广告行为,车主要在喷涂前先进行审批,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如果司机想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前审批时也不需审查机动车了。广州尚无类似规定 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广州市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他说,以上在北京实施的三个措施目前在广州尚未实行,但他没有表示广州是否会实行上述措施。 据悉,广东省交管局曾经在前不久印制了一批刻有“实习驾驶”字样的实习标志,作为统一标志的示范样本,数量只有500个,在开始免费发放后很快就派完了。 车管所有关人员表示,在广州,车主如果要对机动车外形包括颜色等进行更改,或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机动车外形与其登记注册时的照片有出入的行为,都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才行。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广州市如果要推出上述的便民措施,要等省一级交通管理局的通知下达后才能推出。他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规定,相应的手续办理办法一定会做人性化的更改,但至少到目前为止,车管所还没有接到类似的变化通知。(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