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手治理教育“三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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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32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 (首席记者巴茜)记者近日获悉,为认真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系统“三乱”(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问题,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教育纠风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据了解,此次教育“三乱”专项治理分为自查自纠(现在至9月)、检查抽查(10月至11月)、总结评比(12月份)三个阶段进行,重点从七个主要方面着手: 在全市推行义务教育阶段的“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市物价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根据省有关部门要求,合理确定“一费制”收费标准。市教育局根据市物价局的要求,按隶属关系为中小学统一制作收费公示牌,将收费项目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全市中小学中严格实行“一费制”,并实行一次收取。除此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一律视为乱收费。 继续坚持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做到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坚决杜绝权钱交易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要严加查处。 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重点查处“点招费”、“调剂费”、“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补考费”等乱收费行为。 坚决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肃查处乱编、乱印、滥订学生用书或教辅材料。 完善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严禁截流、坐支各项非税收入,进一步完善财务统一管理制度,严禁设立账外账、公款私存和“小金库”等行为发生。 进一步加大对乱补课、乱办班的查处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决杜绝在校内组织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非毕业年级的大面积的补课,严肃查处超过三人的地下补课。严禁基础教育阶段在校内开办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班。定期检查社会力量办学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