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向广州天马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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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36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勤实习生杨洁刘筱茜)渝粤两摩托车巨头昨日在市一中院庭上争锋。宗申技术开发研究公司状告广州精通集团广州天马摩托车公司侵犯其摩托车货架外观设计专利,要求天马和另一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宗申公司称,2000年11月11日,自行研发的“摩托车货架(带后脚蹬支架)”就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今年3月,他们在西贸机电发展公司发现,广州精通天马TM150-4型摩托
宗申公司因此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天马摩托车公司立即销毁生产此类货架的模具及工装,并停止生产;第二被告西贸机电发展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嫌侵权的TM150-4型摩托车。同时,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摩托车商情》赔礼道歉。 天马摩托车公司辩称,自始就没生产过此类货架,而摩托整车上使用的大货架是从市场上购得,因此并没侵权。况且在今年3月接到了原告律师函后,就已停止产销此类货架的摩托车。 昨日,第二被告西贸机电发展公司缺席,合议庭宣布,原被告双方在8月20日前若无法协商成功,就将依法判决。(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