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党组书记报复前夫威胁法官 悍妇终丢乌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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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56 桂龙新闻网 | |||||||||
岑溪市委摘掉了她的乌纱帽 岑溪市委统战部女干部黄某为发泄私愤,砸烂前任婆婆梁庆兰的药店。被法院判令赔偿1万多元后,黄却不服判决,竟然用硫酸恐吓法官,显示自己的能耐。这种悍妇行径让她丢掉了头顶的“乌纱帽”。
退休干部梁庆兰在岑溪市东升路开了一家药店。梁庆兰与黄某原是婆媳关系,2001年3月黄与梁的儿子甘某因感情不合离婚。为了报复前夫,2000年7月28日晚上深夜3时多,黄独自一人用大刀、锤、棍等工具,故意将梁庆兰独资经营的“岑城健乐药店”内的中西药柜和药品全部砸烂,随后连夜逃离现场。后经物价部门评估,损坏的物品折款人民币10277元。2002年7月23日,梁庆兰将黄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的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和违法性,构成了财产侵权。法院判决黄赔偿梁庆兰的经济损失10277元。此判决已于2003年5月28日生效,2003年8月8日法院向黄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2003年8月13日前履行判决书规定义务。但黄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2003年9月22日,法院发出“执行令”,2003年10月17日,市委办“委托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办理”此执行,每月从黄某工资收入中提取400元,从2003年11月1日起,直至10277元赔偿履行完毕时止。 2003年10月10日,黄却捧着一大瓶硫酸到法院,以用硫酸自残来威胁法官。法院又于2003年10月16日发出(2003)岑法执字第223号的通知书,将原来每月扣400元改为200元的赔偿。事情并没有了结,2004年2月15日,黄窜到健乐药店对梁庆兰扬言:“我要用硫酸泼你,要用硫酸泼你的仔。”以上种种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岑溪市纪委监察部门已对黄进行调查处理。近日,中共岑溪市委下发(2004)22号文件,免去黄某的中共岑溪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同振生) 来源: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