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学校园周边200米不该有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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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0:30 人民网 | |||||||||
作者:李克杰 据《新京报》8月14日报道,从现在起到9月底,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依法打击、取缔大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桑拿洗浴等商业经营项目。
北京市有关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努力,值得肯定,是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负责任的具体表现。但笔者认为,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不应指望一时一地通过集中整治的方式解决,而应尽快建立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学校周边环境日益恶化已是不争的事实。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成人用品店、桑拿洗浴房等经营项目遍布学校周边,甚至临校迎门而建。在一些地方,中小学门口的成人用品商店,橱窗里具有强烈挑逗性的成人用品宣传画还在旁若无人地摆放着,一些只能用于成年人的性用品甚至可以毫无顾忌地向孩子们出售,这些都影响着是非判断比较模糊的中小学生们,使一些学生精神萎靡、逃学厌学、成绩下降。特别是一些不良业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违法吸引和容留未成年人进行不健康的消费活动,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成为一些不良经营场所的主要客源,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使学校教育效果在校门周边的不良环境中迅速消解,不利于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此,通过学校、教师、家长、媒体及其他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有些现象,如网吧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已经采取了包括法律在内的许多措施加以制止和打击。但在网吧临近学校而设、非法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初步得到遏止之际,又有歌舞厅、成人用品店、桑拿洗浴房等容易引诱中小学生走上歧途的营业场所填补“空缺”,成为影响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新诱因。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采取措施加以清理和整治。但在其他一些地区和城市,职能部门似乎并未注意到这些问题,至少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笔者认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以法律形式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通过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和社会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免受不良影响。 一方面,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没有法律规范的统帅,仅靠职能部门一时一地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很难真正形成合力,也很难持久;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相应法律规范的约束,市场主体申请歌舞厅、成人用品店等商业营业,职能部门就只能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许可,而不可能增加许可条件,限制其在中小学周围200米范围内经营(网吧游戏厅已有行政法规依据),因此,很可能今天取缔了,明天又有这类店铺落户。显然,面对这样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不从源头上遏止,仅靠职能部门的整治不可能形成长效机制。 要建立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必须将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禁止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桑拿洗浴等商业经营项目的内容纳入法律,提升其法律效力等级。这样一来,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行政许可时就可以依法行事,不予许可,从源头上进行遏止。具体来讲,既可以借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之机,将该项禁止内容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可以通过尽快制定《校园法》或《学校法》的方式,将该项内容纳入其中,并规定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使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能有法可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