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决不让经济犯罪形成气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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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0:59 南京日报 | |||||||||
【江苏商报报道】对危害经济安全,影响企业平安经营,直接侵害广大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形成气候。这是省公安厅昨日召开的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 1999年第一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5年来,全省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8万余起
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全省经济犯罪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此,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大案、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列为打击重点。对危害经济安全的金融、证券、走私和涉税等犯罪活动,影响企业平安经营的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形成气候。通讯员沈宫轩商报记者 吴剑秋(4版《都市热线》)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