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键词北航招生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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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3: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新闻 北航曝出高招丑闻 广西考生被索要10万元换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通知书事件经央视《焦点访谈》披露后,引起舆论哗然。本报对此进行了连续追踪报道。 另据《中国青年报》8月16日报道,一位经常采访高校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记者说,北
教育部官员就“北航高招丑闻”表态:对于招生乱收费,教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笔者认为,高招过程中比违规收费更可怕的是:招生人员权力过大。 去年8月,媒体曝光海南大学艺术学院2002级美术系考生的头两名竟然几乎不会画画,该院美术系一位学生释疑:招生老师收了钱。在自主权可以蔑视程序的情况下,高招不出黑幕反是怪事。 北航在公开招生事件进展时提到,已向报道中提到的“李姓考生”寄去了录取通知书。可是,“李姓考生”是否真正具备录取资格呢?北航在广西确定的统招生最低分数线是758分,“李姓考生”是752分。如果说,北航决定在广西扩招2名统招生,那么有没有考生的分数比李姓考生高?也就是说,在752分至758分之间还有没有其他考生?“李姓考生”被录取的程序是否合理?这都需要调查组在调查后给公众一个说法。 但是,北航在“善后”时不问程序是否合理,而是默认了“既往决定”,不仅显得仓促,而且无法体现录取的公平、公正。通过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善后”,我们不难发现高招工作中“主观色彩”植根之深。 摘编自《燕赵都市报》8月16日 文/川越追问二 北航和广西考试院充当了何种角色 庞宏冰等人的所谓“个人行为”后面,显然隐藏着一张庞大的关系网和利益网,无论是北航还是广西招生考试院,都为他编织这个网络提供了诸多的权力和便利———可见,两家单位在领导和监管上的失职无可推卸。然而,校方一直似无诚意真正检讨自身在招生程序上的严重错漏,而是忙于撇清责任,以示清白,这不仅不利于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也与高校传承文明、塑造灵魂的宗旨相悖。 按照国际教育界的通识,教师违法也是学校违法的一部分,因为教师是构成学校的主体因素之一。既然庞宏冰等人确为北航老师,负责过北航多年在广西的招生工作,在此次勒索事件中,校方也客观上给予了他诸多默契,这种情况下,说庞宏冰等人的违法事关学校违法,并不为过。至少,在司法部门查清真相之前,不仅北航校方不能轻易洗脱自身的责任,即便广西招生考试院,在这次事件中充当了怎样的角色,也还值得追问。 最后的结论只能由司法部门来作出,涉事单位的自辩只会越描越黑。鉴于此事重大,关乎国家教育大计,它背后的黑幕必须得到彻查,方能告慰民心。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8月16日社论纵论 自主高招更需监管 从北航在广西招生暴露的情况看,个别高校貌似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背后,仍有不少“黑幕”、漏洞在左右着少数考生的命运。 关系和金钱能够渗透招生工作中,说明有这样的渠道,体制上存在这种漏洞。而且,一些好的做法,也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招生工作中有按1比1.2比例投档的规定,也就是说,某校某专业在某地有10个招生指标,当地高招部门按填报该校该专业志愿考生的考分从高往低排列提档前12名,该校因为多出的这20%的选择权,既可以挑中前10名,也可以挑中末两名。这样的选择空间,从好的方面想,高校可以借此摒弃惟考分录取的弊端,从更大范围内选择全面发展的新生。从坏的方面想,如果没有相应的制约,此举也为诸如那3名北航员工滥用职权开了方便之门。 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是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任何权利的扩大必须与其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接受监督相一致。北航事件折射出高校自主招生存在的弊病,说明当前的招生体制还有漏洞。高校自主招生权越大,监管措施就应该越严密,这是此案给我们的警示。 摘编自《人民日报.华东新闻》8月16日 文/邓建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