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连续三年半数以上民事案件经调解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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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6:10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8月17日电(赵仁伟阎继勇)记者日前获悉,山东省各级法院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民事纠纷,近3年来,共调解处理民事案件75万多件,调解结案率始终保持在51%以上,使大量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平安山东”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体制的转轨和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各类民事纠纷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城市拆迁安置、企业改制、职工下岗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说,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新型调解机制,大大促进了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自2001年以来,全省法院在民事案件收案数不断上升的情况下,调解结案的案件比例也逐年上升,上诉率、申诉率和上访缠诉率呈现下降趋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