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连续两年被评四级的警察将被限期调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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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6:50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8月17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郑州市公安机关将实行等级化管理,根据年终考核,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将划分4个等级,被评为四级的民警要离岗培训1个月,再经过考试重新上岗,连续两年被评为四级的民警将被限期调离。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安队伍管理,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近日出台了《郑州市公安局等级化管理暂行规定》,决定在9月前正式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公安工作等级化管
此次出台的《郑州市公安局等级化管理暂行规定》划出了警察队伍管理的高压线,即对直接定为四级的单位列出了8种情形,直接定为四级的民警列出了5种情形。凡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包括滥用警械武器致人死亡、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等几种情形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四级,同时免去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职务,并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