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公安联手严打6类传销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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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0:3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公安部门表示,针对非法传销活动上升的势头,他们将开展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新一轮的严打。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工商部门已查处了11起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30件。
北京工商、公安部门表示,即日起重点排查打击6类传销行为: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报酬的;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宾馆、饭店、写字楼、礼堂等房屋出租者,也要一并予以处罚。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