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一学子状告母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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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1: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两年前,铜陵一学子李某参加了高考,然而直到两年后他才意外得知,自己已在两年前被某高校录取,但母校并未将录取通知书转给他,致使他失去了这次上大学的机会。一怒之下,受害人李某将母校铜陵市某中学告上法庭。 李某诉称,2001年7月,他从铜陵市某中学毕业并参加了高考,在高考后填报志愿时,按母校的要求将学校作为收件人。但他左等右等,直到高校录取工作结束也未收到录取通知
找到这一系列证据后,李某以侵犯接受教育权为由,于7月将母校铜陵某中学告上法庭,要求该中学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目前铜陵市狮子山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在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万毅 周煜明)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