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不合格最高可罚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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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2:4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曹嘉智)药品包装材料这件“外衣”如果不合格,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监管,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市食药监局人士称,根据最新发布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规定,今后,生产和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必须先行注册申请。凡未获得注册证,擅自生产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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