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售票手续费 每票不能超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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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4:37 三秦都市报 | |||||||||
9月1日起,铁路运输企业异地售票可以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本报讯(记者荣梅)“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铁路运输企业异地售票可以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关于铁路异地售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铁路异地售票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向旅客发售在同城以外其他地方车站登乘的铁路客票。其中,同城指按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其他地方县级行政辖区以内范围。 经批准,铁路运输企业异地售票,要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收费标准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铁路运输企业收取异地售票手续费时,必须向旅客出具由铁路局(分局)统一印制的“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收据”。所收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按铁路客运杂费列缴;受现有技术条件限制。铁路异地售票只限在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开展。铁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包括铁路多经、集经等非运输主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开办的铁路客票代理销售点,暂不开展异地售票业务,一律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异地售票,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以购买异地客票作为发售同城始发客票的前提条件,强制服务、强行收费。铁路运输企业发售同城车站始发的铁路客票,一律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向旅客发售的需在中途换乘的直通客票,不属于异地售票,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此前凡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优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