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看孩子信件父母可能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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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4:40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翻看孩子的日记、信件,爸爸、妈妈很可能成为被告。8月16日,有关孩子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已经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条例草案规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其他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单位、照片和图像。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网络编辑:吕军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