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县长撞人逃逸还称受了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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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4:53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7月17日,重庆市忠县代县长卢胜贵驾车在该县县城闹市区撞死撞伤市民后逃逸。8月13日,卢胜贵被县人大中止了县人大代表资格,并被警方刑事拘留。据悉,从卢胜贵任代理县长到发生交通事故,仅40余天。此前,卢在忠县担任了5年的常务副县长。 撞死人后代县长溜了
7月17日上午11点过,卢胜贵驾驶的一辆长安车在途经忠县县城香山路时,突然冲上人行道,当场把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位老大娘和老大爷撞倒。其中,老大娘被车轮压住下半身。 由于香山路位于忠县县城闹市区,车祸发生后,人们把现场团团围住,有的报警,有的推车。而卢胜贵则趁人抢救伤者之机,以手掩面,悄悄溜走,只留下长安车上一名杨姓女子。在交警进行的现场调查中,杨姓女子表示:“车是我开的,责任由我来负。” 两位老人随后被送进了忠县人民医院抢救,第二天凌晨,老大娘不治身亡。 隐瞒事故竟称受工伤 车祸中,卢胜贵在方向盘的挤压下也受了内伤,他前往忠县中医院就诊时竟对人说:“我是在视察工程时不小心摔伤的。”7月30日,卢胜贵出院。回家休养了一周后,他又重新上班,继续“主持工作”。 尽管杨姓女子向交警交待她是车祸肇事者,但事发时在场的所有群众都指证:开车人不是女的,而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有人干脆就向警方指证说:“是卢县长开的车。”事发第二天,重庆市交警总队派出干警到忠县,接管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发现,肇事长安车的方向盘上没留下杨姓女子的手纹,却到处都是代县长卢胜贵的手纹。 侦办人员通过对手纹与卢胜贵伤情的综合判断,最后基本认定:卢胜贵就是忠县“7·17车祸”的肇事者。 真相大白拘留代县长 8月6日,重庆市纪委通知卢胜贵到重庆就车祸一事“说清楚”。8月13日,重庆市交警总队向忠县人大来函,以卢胜贵涉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要求对卢执行刑事拘留。也就是在这天,卢胜贵终于坦白交待,他就是“7·17”车祸的肇事者。 8月13日下午,忠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22名常委全票通过了中止卢胜贵县人大代表资格的提案。 目前卢胜贵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